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捷克增值税指南

一、 纳税义务人

1. 登记门槛

2. 自愿登记
若公司在捷克的应税给付价值未达到强制登记门槛,或主要提供可抵扣进项税的免税给付,可申请自愿增值税登记。

3. 免于登记
捷克税法未设定增值税免于登记的特殊条款。

二、 应税范围及税率

1. 应税范围
增值税适用于以下在捷克境内发生的交易:

2. 标准税率 21%
除法律明确规定适用低税率、零税率或免税外,所有应税商品和服务均适用21%的标准税率。

3. 低税率 12%
适用12%税率的项目主要包括:

4. 零税率 0%
主要适用于具有国际或欧盟跨境性质的交易,例如:

5. 免税项目
以下商品和服务免征增值税(且相关进项税通常不可抵扣):

关于免税的选择权:
纳税人可在特定情况下,选择对原本免税的交易(主要为不动产相关)主动纳税,以便抵扣相关进项税。主要情形包括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