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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利时增值税指南

一、 纳税义务人

在比利时境内从事应税商品供应、服务提供、欧盟内部货物采购或远程销售的任何商业实体或个人,均构成比利时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人。

1. 登记门槛
比利时原则上未设定面向本地企业的通用增值税登记门槛。然而,对于通过互联网向比利时个人消费者销售商品的外国公司,其年度销售额若超过 35,000 欧元,则需在比利时进行增值税登记。

2. 自愿登记
未在比利时设立实体的纳税人,在以下特定情况下可申请自愿登记:

:对于第二种情形,仅适用于年度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预计超过 10,000 欧元 的纳税人。

3. 免于登记
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免于登记:

二、 应税范围及税率

1. 应税范围
在比利时发生或归属比利时的下列交易,均需缴纳增值税:

2. 税率体系
比利时的增值税采用多档税率,主要如下:

 
 
税率 主要适用范围示例
标准税率 21% 除法律明确规定适用其他税率的商品和服务外,所有应税交易均适用此税率。
中间税率 12% 社会住房、餐厅餐饮服务(不含酒精饮料)等。
优惠税率 6% 生活必需品与服务:部分食品(牛奶、肉类、食用油等)、药品、饮用水。
文化与民生:书籍报刊(含电子版)、住宿服务、自行车与电动自行车。
特定活动:10年以上旧建筑的翻新改造、原创艺术品交易等。
零税率 0% 出口至欧盟以外的货物及相关服务、欧盟内部货物供应、金属废料、高频次出版的电子报刊等。

3. 免税项目
以下交易免征增值税(且对应的进项税通常不可抵扣):

关于免税交易的选择权
纳税人可在特定情况下,选择对原本免税的交易缴税,以便获得进项税抵扣资格,主要包括: